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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高中心人事代理的对象
 

★ 单位委托双高人才中心进行人事代理,请注意以下要求:

1、委托代理单位应确定一名管理人员负责与双高人才中心联系办理本单位人事代理的相关
  事宜。

2、凡委托代理单位代理的人员个人到双高人才中心办理有关人事手续,委托代理单位须为
  其向双高人才中心出具介绍信,说明办理事项及意见。

3、委托代理单位每年年底或翌年初应为本单位代理人员出具年度考核鉴定,交双高人才中
  心归档。

4、在单位委托代理人员终止聘用关系调出时,委托代理单位须向双高人才中心出具统一格
  式(双高人才中心设制)的“解除代理合同证明信”和“聘用期内鉴定表”。

5、委托代理单位如遇迁址、变更法人、变更公司名称、撤消、合并等情况,须在30天之内
  持相关证明及原签订的“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到双高人才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6、委托代理单位代理人员个人情况(学历、职称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双高人才中心
  提供相关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7、委托代理单位应定期查看双高测评网 (http://www.GGCP.com.cn)的“人事代理信息
  专栏”,及时了解人事代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服务要求。


个人委托双高人才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注意以下要求:

1、个人委托代理人事档案关系,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有部门经理工作经历者;
  2) 已获博士、硕士学位,并有一定工作经历者;
  3) 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或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4) 在某一行业业绩突出,有一定影响力的复合型人才;
  5)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双高人才中心不接收外埠个人委托代理人事档案关系。

3、已进行个人委托代理人事档案的人员,到双高人才中心办理人事手续、开具有关人事证
  明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在双高人才中心的存档凭证。

4、个人委托代理人事档案期间,有应聘单位的,需每年底或翌年初由应聘单位为其做出年
  度考核鉴定,交双高人才中心归入本人档案。

5、个人委托代理人员情况(学历、职称、婚姻等)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向双高人才中心提
  供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6、个人委托代理人员应定期查看双高测评网 (http://www.GGCP.com.cn)的“人事代理
  信息专栏”,及时了解人事代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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